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是否算旷工,需结合医疗证明、用人单位制度及沟通程序综合判定。若员工无正当理由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可能被认定为旷工;但持有有效医疗证明并及时沟通的,则不属于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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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医疗期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医疗期是员工因工伤停工留薪的法定时限。期满后员工应返岗或协商调整岗位,若无法工作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未履行手续且无证明的缺勤,用人单位可依规章制度视为旷工。 -
正当理由的判定标准
员工因伤情未愈需继续治疗的,需提交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休假建议,并及时向单位申请延期。此时缺勤不构成旷工;反之,若未提供任何证明或拒绝沟通,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
用人单位的处理程序
单位需提前明确告知返岗要求,并核实员工缺勤原因。若员工无响应,需按内部制度发送书面通知,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法定程序(如通知工会),避免违法解除风险。 -
特殊情况的例外处理
对于癌症等重大疾病或伤残员工,即使医疗期满,单位应优先考虑劳动能力鉴定或协商解除,而非直接认定旷工。此类情形需体现人文关怀与法律合规的平衡。
总结:是否构成旷工关键在于员工是否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及提供有效证明,用人单位需兼顾制度执行与合理沟通。建议双方通过法律咨询或劳动仲裁妥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