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中的“n+1”赔偿标准,核心是根据劳动者工龄和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其中“n”代表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关键亮点包括:n的计算基准、+1的触发条件、工资基数包含内容、上限规定及特殊情形处理。
工龄对应月数(n)
n的计算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基准,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1个月计算。例如,工龄3年2个月,n为3.5个月;工龄5年8个月,n为6个月。
代通知金(+1)的适用场景
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1”补偿。但若因劳动者重大过失(如严重违规、失职)解除合同,或无过失性辞退但已提前30天通知,则无需支付“+1”。
工资基数的确定范围
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且n不超过12年。
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且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时,n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开始计算。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补偿标准可高于n+1,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赔偿金额上限与争议解决
经济补偿总额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n+1赔偿及可能的违法解除赔偿金(2n)。
解除合同涉及权益重大,建议根据实际工龄、工资结构及解除原因核对计算方式,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赔偿金额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避免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