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干了一个月被辞退是否有“N+1”赔偿,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如无正当理由),需支付2N(即一个月工资);若因法定情形(如不能胜任工作)合法解除且未提前30日通知,才涉及“N+1”(半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若员工存在严重过错被辞退,则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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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适用条件
“N”指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半个月工资支付;“1”是代通知金,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如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无法工作等)。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且符合上述情形,才需支付“1”。 -
试用期被辞退的特殊性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合法辞退,需提供明确证据(如岗位职责记录、考核评价),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仅工作一个月时,2N即一个月工资。 -
**关键点
- 确认辞退理由是否合法:要求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核对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辞退通知等是仲裁或诉讼的核心依据。
- 协商或申诉:优先协商解决,若未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总结:是否获得“N+1”取决于辞退合法性。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必要时借助法律途径**,但需注意证据收集和法定程序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