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被辞退通常没有“N+1”补偿,但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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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适用条件
“N+1”补偿适用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胜任工作等)且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形。实习期(试用期)被辞退一般不符合这些条件,因此不适用“N+1”。 -
合法辞退无需补偿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实习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或失职,可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但需提供具体证据(如考核记录、岗位要求等)。 -
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实习期员工(如未说明理由或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即2N)。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实习期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
**建议
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考核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若认为辞退不合法,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实习期权益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用人单位需依法操作。遇到争议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能更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