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底薪,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带薪休假权利。关键点包括:①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休假,工资需全额支付;②若安排加班,需支付300%工资且不得用补休替代;③扣除底薪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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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性质
法定节假日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带薪休假,劳动者无需提供劳动即可获得全额工资。工资构成中的底薪(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部分,用人单位无权因节假日休息而扣除。例如春节、国庆等假期,即使员工未出勤,企业也需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 -
加班工资的特别规定
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需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且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计算基数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例如月薪5000元,日工资为元,节假日加班一天应额外支付元。 -
违法扣除的**途径
企业若违规扣除底薪,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法律明确禁止克扣工资行为,仅允许在员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按比例扣除(不超过月工资20%),且扣除后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总结:节假日底薪不可扣除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若遇到侵权行为,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