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后,单位最迟应在建立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这是《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规定。关键点:①试用期也需缴纳;②缴费基数按首月工资核定;③逾期不缴单位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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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规定
无论是否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和公积金账户设立,部分地区要求更严格(如上海规定15日内)。 -
缴费标准与时间
- 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员工首月工资确定基数,次月开始代扣代缴。
- 公积金:部分城市允许双方协商缓缴(最长3个月),但需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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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
- 误区①“试用期不缴”:违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缴纳。
- 误区②“按转正工资缴”:基数核定以实际首月收入为准,非转正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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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若单位未按时缴纳,员工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追溯期通常为2年。
总结:五险一金是法定权益,新员工入职首月即产生缴费义务,遇到拖延可依法**。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