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法律后果
-
可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且可获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承担罚款责任
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保的,将被社保部门处以应缴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处500-3000元罚款。
二、**途径
-
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或开设账户。
-
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要求责令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
劳动仲裁
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损失。
-
诉讼**
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补缴社保及赔偿。
三、注意事项
-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需满足“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满1个月”的条件;
-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可向社保局或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