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社保缴纳的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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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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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社会保险”条款,任何以现金补贴、其他形式替代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二、违法约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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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排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该条款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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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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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社保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社保,逾期不缴可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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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条款无效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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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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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若用人单位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可能涉及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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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性质认定 :社保具有强制储蓄性质,现金补贴若被认定为工资收入,需依法纳税;若被认定为福利,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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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用人单位仍需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现金补贴无法免除其法定义务。
四、建议与总结
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避免在劳动合同中作出违法约定。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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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依法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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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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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