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法律上视为双方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具体处理建议:
一、法律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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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原条件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用工并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属于双方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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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
用人单位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且可能面临社保补缴责任。
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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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补签书面合同
建议双方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社保缴纳等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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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接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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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新单位 :若续签新工作,社保自动转移至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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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者 :若暂无单位,需按自谋职业者规定缴纳社保,缴费年限比有单位职工多5年,养老金领取方式与退休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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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若用人单位未续签或停缴社保,可依据《社会保险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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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影响 :医疗保险中断超过3个月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需及时办理转移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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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限制 :仅街道登记的失业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与合同年限无直接关联。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方式,复杂问题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