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部门确实分地区管理,具体管理主体和职责如下:
一、按行政层级划分
- 中央级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制定统一制度。
- 省级档案管理部门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市、县档案机构。
- 地市级档案管理部门
承担省级部门委托或地方性档案管理任务,指导县级档案机构。
- 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日常管理。
二、按档案类型划分
- 综合档案馆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综合性档案,如县级档案馆。
- 专门档案馆
负责特定领域档案的管理,如人事档案馆、科技档案馆等。
- 部门档案馆
承担专业行业档案的管理职责。
- 企业档案馆
管理企业内部各类档案。
三、特殊群体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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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跨地区流动人员可选择户籍地或现工作地机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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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档案 :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四、法律依据与监督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 集中统一、归口管理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乡镇级政府也需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档案。
综上,档案管理部门通过层级划分和类型管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