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过户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过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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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买卖双方必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口均在该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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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需为合法宅基地建房,且不在拆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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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证明 :需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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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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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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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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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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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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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同意过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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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共有房屋,需其他共有人同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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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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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初审
- 双方携带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后上报乡镇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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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 国土所进行地籍调查、实地勘丈,公示15天无异议后报国土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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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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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契税(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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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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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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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风险 :小产权房无合法产权证,过户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选择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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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过户费用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契税、工本费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