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土地证、过户证明
农村房产更名需要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础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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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需公证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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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证书 :原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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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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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过户:村委会见证的书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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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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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过户:赠与公证文书及受赠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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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图纸 :房屋平面图、宗地图(可向乡镇国土所申请免费测绘)。
二、提交申请与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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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至县(区)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乡镇国土所,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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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审核 :工作人员核查材料完整性,重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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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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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涉及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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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是否符合流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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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费计算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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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按房屋评估价的1%-3%缴纳(首套房90㎡以下1%,90㎡以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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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增值部分20%或总价1%(满五唯一住房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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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登记费(住宅类80元/套,非住宅类550元/宗)、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四、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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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赠与过户 :需先办理公证,受赠人再出售时可能征收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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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正 :初审发现材料缺失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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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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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合并房屋 :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或合并时,可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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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性质限制 :非本集体成员转让需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