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买卖、继承或夫妻协议
在房产上添加他人名字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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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
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新名字将作为共同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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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继承
通过二手房交易或继承方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需提供购房合同/继承公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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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
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签订《夫妻财产约定》(需公证),直接在房产证上增加对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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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登记
适用于共有房产的分割,需提供共有权人协议并办理登记。
二、具体办理流程(以夫妻加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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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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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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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无房证明(需购房人唯一住宅)、**同意书(有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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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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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提交材料,填写《房屋共有权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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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现场核验,部分城市需缴纳110元手续费(含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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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变更(有贷房产)
- 需先联系银行办理抵押解除手续,银行出具同意加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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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证
- 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房产证,新证可设定初始密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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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约定
- 未明确份额时,默认双方各占50%;可提前向产权部门申请确定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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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差异
- 有贷房产需额外支付100-200元费用(公积金**100元,组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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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效
- 首次加名需在产权证有效期内办理,继承或赠与需在继承人/受赠人取得权利后2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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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 具体流程和费用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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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系血缘关系 :需按房屋买卖流程办理,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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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加名 :需通过赠与或继承方式办理,需提供监护权证明。
通过以上方式,可合法合规地在房产证上添加他人名字,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办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