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双倍工资赔偿
- 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或用工满一年为止,最长赔偿期为11个月。
- 金额计算:假设月工资为5000元,则双倍工资赔偿总额为5000元×11个月=55000元。
2. 经济补偿金
- 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 计算方式:工作满四年,则经济补偿金为5000元×4个月=20000元。
3. 总计赔偿金额
- 双倍工资赔偿:55000元
- 经济补偿金:20000元
- 总计:75000元
4.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劳动者需在离职后一年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证据收集: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水平的证据。
-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第87条。
通过以上赔偿计算,劳动者可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以维护自身权益。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