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被迫离职,仍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被迫离职的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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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
包括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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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的主动离职
若员工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长期拖欠工资、社保)而主动提出离职,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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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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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标准 :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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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需留存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规章制度文件、沟通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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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的风险
若因客观原因(如企业改制、经营困难)主动离职,可能无法主张被迫离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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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例外情况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暴力、威胁),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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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社保并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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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复杂案件建议咨询律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员工可在被迫离职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