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且需在15日内办结工资结算与社保转移手续。若公司未依法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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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计算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税前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等)。 -
补偿标准
- 工作满1年补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
- 高收入员工(月工资超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金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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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流程
- 公司应在解散时出具离职证明,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
- 经济补偿需在员工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清算资产时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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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解散,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社保欠缴、未休年假等权益可一并主张补缴或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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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员工若未获赔偿,可先与公司协商,失败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
公司解散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双方均应依法行事。员工需及时确认补偿方案,避免权益受损;企业则需合规清算,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