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辞退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补偿标准因辞退情形不同而差异显著:合法辞退(无过失性)需支付10-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辞退则需双倍赔偿(20个月工资);协商一致解除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津贴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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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辞退(无过失性)
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10年以上员工通常补偿10个月以上工资,但不超过12个月。若员工月工资超过上海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标准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12年。 -
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10年以上员工可能获赔20个月工资。劳动者应保留辞退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
协商一致辞退
双方协商解除合经济补偿仍按工作年限计算,但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若员工月工资未超社平3倍,补偿年限无上限;若超过,则按3倍工资封顶计算。 -
特殊情形处理
若员工存在严重过失(如违纪、刑事责任),单位可无偿辞退;孕期、医疗期等特殊群体受法律保护,违法辞退风险更高。
员工被辞退时应先明确辞退性质,核对补偿金额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企业需严格遵循程序,避免因违法解除承担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