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组期间可以依法裁员,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优先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属于法定裁员情形之一,但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限制,包括提前30日说明情况、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案等,且不得裁减孕期职工、工伤人员等六类受法律保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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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合法性前提
企业需举证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裁减人数达20人以上或占员工总数10%以上时,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若未达此规模,建议协商解除或仍按程序操作以降低风险。 -
禁止裁员的特殊群体
法律明确禁止裁减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者,以及距退休不足5年的老员工等六类人员。 -
优先留用规则
裁员时应优先保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负担重的员工(如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者),以及退役军人等群体。 -
补偿与程序要求
经济补偿需按工作年限支付,且裁员方案需包含补偿标准、拖欠工资清偿计划等,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提示:企业破产重组中的裁员需兼顾法律合规与员工权益平衡,建议提前咨询劳动法律师或人社部门,避免程序瑕疵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