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立即享受5天带薪年假,但需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且不存在法定限制情形(如事假超20天、病假超2个月等)。年假天数与累计工龄挂钩,未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但需单位统筹安排,不可自行跨年休假。
-
年假资格与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工龄1-10年对应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括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连续工龄,但寒暑假、法定假日不计入年假天数。 -
限制条件
若存在以下情形,当年不享受年假:- 请事假超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
- 病假累计超2个月(工龄1-10年)或更长时间(工龄更长);
- 已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假。
-
休假安排与补偿
单位有权统筹安排年假,一般需当年休完,特殊情况下可跨1年。未休年假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但职工书面放弃的仅支付正常工资。
提示:年假权益受法律保护,若单位拒绝安排,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休假计划,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