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却未享受五天年假,通常与法定排除情形、企业制度漏洞或工龄计算方式有关。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即可享5天年假,但若存在寒暑假天数更多、事假超20天不扣工资、病假超2个月(1-10年工龄)等情形,则无权享受当年年假。部分企业错误按“本单位工龄”计算或流程设置不合理,也会导致权益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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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排除情形
若职工已享受寒暑假(如教师)、请事假超20天且未扣工资,或病假达2个月(1-10年工龄)、3个月(10-20年工龄)、4个月(20年以上工龄),则依法不享受当年年假。企业需严格核查此类情形,避免违规操作。 -
工龄计算争议
年假天数依据“累计工龄”而非“本单位工龄”计算。例如,跳槽员工若累计工作满20年,即使在新单位仅1年,仍应享15天年假。部分企业混淆规则,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证明累计工龄。 -
企业制度缺陷
繁琐的审批流程、未明确告知休假权利或强制跨年清零等制度问题,可能变相剥夺年假。员工可要求企业完善制度,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新员工折算规则
入职首年需工作满12个月后才具备年假资格,次年按“剩余日历天数÷365×5天”折算。例如,7月1日入职者,次年可享约2.5天(不足1天舍去),而非完整5天。
提示:若遭遇年假权益侵害,建议保留考勤、工资条等证据,优先与企业协商,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工会求助。合法**既能保障自身权益,也能推动企业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