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
基本罚款标准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则处 100万元以下罚款 。
-
情节严重时的附加处罚
处罚金额可提升至违法所得的 10倍以上100倍以下 ,并可能面临 15日以下拘留 。
-
适用条件
仅适用于 未构成犯罪 的情形,若行为已触犯刑法,则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违反第四十四条主要涉及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处罚以罚款为主,金额根据情节轻重浮动,严重者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