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并没有单独的第四项内容,但该条款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支付的工资报酬标准。以下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具体内容: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请注意,具体条款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版本的法律文本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查阅最新的法律文本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