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员工从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关系建立后30日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且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社保权益。以下分点详解关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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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要求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即产生社保缴纳义务。拖延或拒缴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30日办理时限
企业需在员工入职30日内完成社保增员手续,逾期可能面临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及罚款(欠缴金额1-3倍)。 -
试用期不免责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合法存续期,企业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拒缴社保,工资发放当日即开始计算缴费义务。 -
缴费基数规范
社保缴费基数应为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首月工资,企业按比例承担养老(16%)、医疗(9.5%)、失业(0.5%)、工伤(行业费率)、生育(已并入医疗)等险种费用。
提示:若企业未按规定参保,员工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通过12333热线或社保局官网**。社保连续缴纳直接影响购房、落户、医疗报销等权益,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