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位不同意提前退休,职工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弹性退休政策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且提前退休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和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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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协商解决
主动与单位沟通,说明提前退休的合理需求(如健康、家庭原因),并参考《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提交书面申请。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可要求其书面回复以便后续**。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依法配合办理退休手续。 -
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投诉未果时,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侵害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单位需配合退休流程,并可能赔偿损失。 -
调整退休计划或补充收入
若单位坚持不同意,只能按法定年龄退休。过渡期可考虑退休返聘、兼职或通过个人养老金储备弥补收入差距。
提前退休需政策与单位“双同意”,协商是首选,法律是底线。 职工应权衡利弊,灵活规划退休生活,避免因纠纷影响权益与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