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根据房产使用状态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从价计征(适用于自用或出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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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式
年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其中,扣除比例由地方政府规定(通常为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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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价值计算
计税价值(余值)= 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例如:房产原值为1000万元,扣除比例为20%,则计税价值为1000万 × (1 - 20%) = 800万元。
二、从租计征(适用于出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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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式
年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若按其他周期缴纳(如半年或月度),需将年税额相应调整(例如按半年缴纳时年税额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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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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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需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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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约定免租期,免租期仍需按原值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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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购住房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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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91,954元/㎡ :税率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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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91,954元/㎡ :税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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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新购住房面积 × 单价 × 70% × 税率 ÷ 1.05
(适用于家庭首次购房且面积≤144㎡的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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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比例差异 :不同地区对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可能不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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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 :自用按余值计征,出租按租金收入计征,需区分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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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60㎡时,按家庭成员数量计算应税面积。
以上公式均以年为单位计算,实际缴纳时需根据具体纳税期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