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假逾期不归累计超过30天,将面临辞退处分。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将被辞退。
1. 法律依据与具体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公务员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 《公务员辞退规定》第七条也对此类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即因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2. 处理流程与后果
- 处理流程:单位将根据公务员的违纪情况,经过内部调查和审核后,作出辞退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后果:被辞退的公务员将失去公务员身份,并可能影响其再次进入国家机关工作的机会。其违纪行为还可能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对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 相关影响
- 对个人:不仅影响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还可能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如停发工资等。
- 对单位:公务员的长期缺岗会影响单位正常运转,损害政府公信力。
- 对公众: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可能引发社会对政府机关的不满,影响政府形象。
总结
公务员请假逾期不归累计超过30天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导致辞退处分。这一规定不仅是对公务员个人行为的约束,也是维护政府机关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公务员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确保工作职责的履行,避免因个人原因对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