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一年请假超过30天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处理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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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公务员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连续超过15天 或 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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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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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超过30天 :超过部分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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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超过60天 :停发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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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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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降职/降级 :上述情形不涉及免职、降职或降级处分,仅以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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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豁免 :因公致残、医疗期内、孕期哺乳期等法定情形可免予辞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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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与事假、病假需区分,后者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医疗期、孕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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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理由所在单位按程序审批,涉及辞退需书面通知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