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20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事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核心结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20天 ,超过部分将影响年假权益及工资待遇。
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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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天数限制
- 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20天,不再享受当年职工休假待遇。 - 若累计超过6个月,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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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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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未超20天:正常工资发放。 - 超过20天:
- 超过天数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 - 超过60天:停发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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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与事假的关系
- 请事假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如1年未休年假)且累计超20天,同样不享受当年年假。
三、注意事项
- 事假需提前申请并销假,逾期不归可能面临合同解除风险。- 具体执行以单位内部规定为准,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