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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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正式工的常见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除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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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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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时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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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法定解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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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正式工均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正式工的合同类型取决于入职时间、工龄及企业政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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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可能签订3年固定期限合同(如银行分行的常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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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员工,仍可能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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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与解除限制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属于正式工,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仅限于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工伤等)。
总结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正式工的一种典型合同形式,但是否签订需结合具体工龄、入职时间及企业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