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辞退,但合同期满可终止或经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是法律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同时兼顾企业用工自主权。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
法律明确禁止单方辞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企业仍可解除劳动关系。 -
合同期满或员工主动提出可终止
十级伤残属于7-10级伤残范围,法律允许两种解除情形:一是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二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此时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停工留薪期内的绝对保护
无论伤残等级如何,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恢复期)均不得被辞退。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劳动关系强制保留。 -
协商解除需谨慎
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需确保员工充分知晓权益。若协议显失公平(如补偿不足),可能被判定无效,企业需恢复劳动关系或补足赔偿。
总结:企业处理十级伤残员工劳动关系时,应严格遵循“合同期内保护、期满依法终止”原则,避免违法解除风险。员工若遇权益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