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规定。关键点包括:①劳动关系成立即需参保;②试用期与转正后权益无差别;③个人和单位需共同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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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企业应在用工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也需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缴存,各地细则可能略有差异。 -
缴费标准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通常按员工首月工资或当地最低标准执行,比例为单位承担约30%-35%(养老16%、医疗8%等),个人承担约10%-15%(养老8%、医疗2%等)。 -
常见误区
- "试用期不缴社保":属违法行为,员工可向社保局投诉;
- "转正后补缴":可能导致医保无法报销、公积金**资格受影响;
- "双方协商放弃":此类协议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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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若企业未缴纳,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员工享有完整的社保权益,遇到拒缴情况应及时**。同时建议入职前明确询问缴费基数,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