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过工伤的员工,公司能否开除取决于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形:一级至四级伤残绝对禁止解雇,五至六级伤残需保留劳动关系,七至十级伤残仅限合同期满或员工主动提出时解除。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如旷工、犯罪等),公司仍可依法解除合同且不影响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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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解雇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员工因工负伤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裁员、不胜任工作等理由解除合同,必须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退出岗位。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恢复期),公司同样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
有条件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形
五级、六级伤残员工,公司需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若无法安排,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只有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时,公司方可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解除合同。 -
允许解除合同的例外情况
七级至十级伤残员工,合同期满或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时,公司可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补助金。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如长期旷工、营私舞弊等),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工伤待遇与解雇无关
即使因违纪被解雇,员工仍有权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这些权益不因劳动关系解除原因而丧失。
提示:若公司违法解雇工伤员工,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保留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果等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