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核心在于明确解除条件、经济补偿、权利义务清算等关键条款,需确保合法性与公平性。 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提出主体决定补偿义务
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且用人单位同意,则无需支付。协议中必须明确提出方,避免后续争议。 -
条款完整性保障权益
协议需包含薪资结算截止日、社保公积金缴纳期限、经济补偿金额(大小写结合)、保密与竞业限制义务等。兜底条款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需具体化,避免模糊表述导致无效。 -
特殊事项预先约定
涉及培训服务期违约金、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未休年假折算等需单独列明。若离职前发现员工严重违纪,可约定协议自动失效并转为单方解除。 -
合法性审查与风险防范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如社保代缴免责无效)。建议双方签署前咨询法律意见,确保条款无歧义且可执行。
提示: 签订协议后双方应严格履行,留存书面原件。若发生纠纷,可凭协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但事前条款完善能有效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