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致残十级后被单位辞退,可获得的赔偿总额通常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经济补偿金四部分,总金额约在8万至20万元之间(具体因地区和工资水平而异)。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可领取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资基数通常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但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00%或低于60%。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此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与地区政策挂钩。例如,部分地区按几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如江苏省十级为3万元),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申领。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与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当。例如,北京市十级伤残为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约4.2万元),上海市为2.8万元。
4. 经济补偿金
若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每满1年1个月工资;若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
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完成。
- 部分地区两项一次性补助金合并计算(如广东省十级为1个月工资)。
- 若未参保,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应在离职后1年内主张权利,结合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和地区政策综合计算总赔偿额。建议保存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