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仍可算作工伤。
工伤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标准,以及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一旦劳动者被鉴定为工伤,无论其是否继续上班,都不会改变其工伤的性质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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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法律效力:工伤鉴定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劳动者所受伤害进行专业评估和认定的过程。一旦鉴定结果为工伤,该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劳动者是否继续上班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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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的持续性:工伤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这些待遇的享受与劳动者是否继续上班无关,只要劳动者被鉴定为工伤,就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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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延续性:工伤鉴定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即使劳动者继续上班,其劳动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工伤的性质和待遇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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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的处理:如果劳动者在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但工伤复发或出现新的工伤问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处理。这并不影响其原有工伤的认定和待遇。
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并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伤性质和待遇。劳动者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对工伤问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