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离职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裁员时离职协议签署与赔偿金支付的顺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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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离职手续
劳动者需先完成工作交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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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应在办结离职手续时支付。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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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需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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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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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证据留存
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再办理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补偿,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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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以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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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若用人单位在办结离职时未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总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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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偿 → 劳动者签字 → 办理离职手续 →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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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若协商失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补偿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