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计算公式的核心规则是: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N),特殊情形下需支付N+1或2N。其中,N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超半年不足1年按1年算;N+1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非过失性情形;2N仅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以下是具体计算规则和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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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公式(N)
经济补偿金=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月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例如:工作5年8个月,平均工资1万元,补偿金为6万元(6×1万)。 -
代通知金公式(N+1)
适用于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经培训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按上月工资标准)。例如:工作3年,上月工资1.2万,补偿金为3.6万(3×1.2万+1.2万)。 -
违法解除赔偿(2N)
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补偿。例如:工作4年,平均工资1.5万,赔偿金为12万(4×1.5万×2)。注意:2N+1等说法无法律依据。 -
特殊情形处理
-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
- 跨2008年老员工:2008年前后分段计算,2008年前年限最多算12年。
- 兼职或退休: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退休等情形无需补偿。
提示:实际计算需结合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和当地政策,建议保留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材料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