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十个月被辞退时,经济补偿标准为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因此一年十个月对应2个月工资补偿。关键点包括:补偿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含奖金、津贴),若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则补偿上限为12年。
- 计算依据:一年十个月中,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补偿,剩余十个月中超过六个月的部分再补一个月,总计2个月。例如月薪1万元,补偿金为2万元。
- 工资范围:补偿基数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收入,非税后实发工资。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计算。
- 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N+1”中的“+1”)。违法辞退则需支付双倍补偿(即4个月工资)。
- 支付时限: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最迟不超过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
遇到裁员或辞退时,建议核对工作年限和工资明细,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