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的人员 可以 继续工作,但具体情况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 能否重新上岗 :
- 办理病退后,如果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可以重新上岗。但这种情况下,重新上岗通常是以反聘的形式,即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且不能再办理社保。
- 再就业的性质 :
- 病退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再就业。但由于原单位原岗位的工作量需求可能是病退人员不能继续胜任的,因此他们可能需要寻找适合自身身体情况的工作,如轻体力工作或脑力工作等。
-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 :
- 病退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作为临时工。同时,他们需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能够参加社会保险。
- 病退待遇 :
- 病退后,如果继续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缴费,自恢复缴费下个月起将停止发放病残津贴。因此,在考虑继续工作时,病退人员需要权衡退休待遇与就业机会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办理病退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继续工作的,但需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就业市场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工作类型,并且要注意与聘用单位和社会保险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