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毕业生在交五险一金后, 通常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以下是具体原因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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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的性质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五险一金意味着已经正式入职并落实了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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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的定义 :应届毕业生通常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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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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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缴费数据,当事人的档案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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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交了五险一金后,由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毕业生不再符合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因此,在求职过程中,应当注意这一因素,以免影响自己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