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因拖欠工资导致离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辞职的合法性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拖欠工资提出离职后,可依据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辞职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辞职方式:
- 提交书面辞职信,明确说明因拖欠工资而提出离职,并保存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或快递凭证)。
- 若单位拒绝接收,可通过挂号信邮寄辞职信,确保有邮寄凭证。
离职时间:
- 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劳动者提前通知,但建议提交辞职信后与单位沟通,以便办理离职手续。
权益保护:
- 在离职前,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 若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如何**与注意事项
**途径: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及其他权益。
证据收集:
- 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文件。
- 确保辞职信的提交方式合法有效,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四、总结与提示
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三个月而辞职是合法的,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建议在离职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投诉、仲裁等,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