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报销政策全面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疾病,职工与居民医保待遇差异明显,其中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最高达70%,年度限额4000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最高达85%,大病保险年度限额20万元。以下分点详解关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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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职工医保:2024年起普通门诊纳入统筹报销,二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0%(退休人员70%),三级机构50%(退休人员60%),起付线在职200元/退休100元,年度限额在职3000元/退休40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可二次报销。
- 居民医保:一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0%(无起付线),二级机构40%(起付线200元),年度限额一档300元/二档500元。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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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报销90%(退休95%),二级87%,三级85%,大额互助保险年度限额50万元。
- 居民医保:一档一级报销80%、二级70%、三级50%;二档相应提高5%,大病保险报销60%,年度限额20万元。未成年人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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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保障
- 职工和居民医保均覆盖28种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一级80%、二级60%、三级40%,年限额1000元,每增加一种病种限额加200元;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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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备案需先垫付再回渝报销,时限不晚于次年3月底。
提示: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重庆医保APP”或官方公众号查询实时信息,确保报销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