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指导案例,综合最高法院发布的权威案例,主要涉及以下类型和要点:
一、平台用工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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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协议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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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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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签订承揽协议,若存在实际用工事实且劳动者受管理控制(如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奖惩机制等),则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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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情形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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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圣某欢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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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若平台企业将业务转包给第三方,需根据实际用工管理主体、劳动报酬来源等因素,认定与劳动者最密切的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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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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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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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重庆某有限公司与邹某搬运工纠纷案(未明确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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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用工事实(如接受管理、提供报酬、工作内容属于用人单位业务),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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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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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北京某外卖站长劳动争议案(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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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以实习、合作等名义用工,但实际接受考勤、任务分配等管理行为,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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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关系核心要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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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控制 :是否具备考勤、绩效考核、奖惩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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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关联性 :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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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从属性 :劳动者是否依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报酬。
四、其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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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协议 :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与主播王某签订《独家经纪合同》,虽约定非劳动关系,但公司实际控制其工作内容、社保等,法院仍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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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性质 :林氏兄弟公司与聂美兰签订的茶叶经营协议,若符合劳动合同要素(工作内容、报酬、管理规则),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总结 :劳动关系认定需结合用工事实、管理控制程度及劳动者对交易价格的自主权等因素,平台用工、隐蔽用工等新型形式需特别注意实际管理行为与协议条款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