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乱收费,明确减免条件
2025年物业新规对物业费收取标准及减免条件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变化如下:
一、明确禁止收取的5种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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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
已竣工但未交付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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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合同范围的收费
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如将公共区域划为停车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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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费用
若物业公司未达标(如保洁不到位、安保脱岗等),业主可要求减免或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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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未抵扣的费用
小区广告位、停车位等公共收益需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必须公示并优先用于抵扣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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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的装修保证金
装修保证金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扣留不退,无损坏公共设施需全额退还。
二、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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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收费体系
根据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写字楼)和服务等级(基础/中级/高级),收费标准分为四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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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1.5-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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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住宅:3.0-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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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5.0-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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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8.0-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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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收费标准
需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且未实际使用,或完成报备手续,可按原标准的30%-70%缴纳物业费。
三、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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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纳入考核
物业公司若未履行合同中承诺的特色服务项目,业主可按比例要求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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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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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减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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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减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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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烈属:减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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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与业主**
业主可通过街道物业办反映问题,或联合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四、实施时间与过渡安排
新规于2025年2月28日正式实施,但具体执行中存在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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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大会的小区需根据业主约定调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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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减免政策需结合当地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业主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