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名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涉及买卖或赠与产权需先行交易,夫妻加名可凭结婚证免税费办理,继承变更需公证文件。整个流程需缴税、注销抵押,且处于按揭期的房产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提交材料环节需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改名证明;若涉及产权转移,需提供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继承或离婚析产需公证文件;夫妻加名仅需结婚证。材料审核阶段重点核查所有权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条件,例如赠与需完税证明,继承需公证确认继承人资格。注销抵押登记是产权变更的前置步骤,需**机构配合完成抵押权解除手续。缴纳税费根据变更类型可能产生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交易双方需在登记中心缴清后方可办理。特殊房产如处于按揭期或共有产权变更,需提前取得所有共有权人书面同意并签署协议。房屋坐落或权利人名称等简单信息变更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若涉及面积、用途或共有人变更等复杂情形,需补充规划许可、分割协议等专项文件,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成登记后领取新证,建议同步核查信息一致性。建议申请人提前联系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材料清单及预约时间,避免因文件不全导致流程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