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10年是否算永久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除非劳动者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永久合同”)。但需注意“连续工作”指劳动关系不间断满10年,中途离职或中断则需重新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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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核心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明确载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工作满十年、双方同意续订且劳动者未提出固定期限要求。例如,若员工A从2013年至2023年一直在B公司工作,合同到期时A提出续签,B公司不得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连续工作”的严格定义
工作年限的计算强调“连续性”。例如,员工C在D公司工作6年后离职,2年后重新入职D公司并工作4年,累计虽满10年但因中断不符合条件。但部分地方性法规(如深圳)规定,6个月内重新入职的可视为连续。 -
企业规避行为的法律风险
部分企业通过强制员工离职后重新聘用、短期频繁续签合同等方式规避责任。此类行为属恶意规避法律,法院通常判定无效,并强制按连续工作年限处理。 -
无固定期限≠“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合同仍可依法解除,如员工严重违纪、企业破产等情形。其核心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长期就业稳定性,而非绝对终身雇佣。
提示:劳动者应留存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明工作连续性;若企业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