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法框架下,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存在四种法定例外情形可主张补偿。工作满10年的员工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关系,可依法申请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一、劳动法基本规定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出辞职,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未履行通知义务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获得补偿的特殊情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被迫辞职情形可索要补偿:
- 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超过1个月
- 未依法缴纳社保超三个月
- 强制高危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上情形需保存工资单、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链。
三、经济补偿计算规则
10年工龄按N=10计算补偿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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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0年
月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最长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四、争议处理要点
- 离职前通过EMS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 主张补偿需举证单位违法事实
- 协商解除可争取N+1赔偿
劳动者应提前进行法律咨询,通过12333热线或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获取专业指导,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协商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