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告知辞退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N)、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1)以及违法辞退时的双倍赔偿(2N),具体赔偿标准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及辞退合法性相关。以下分项说明权益要点及应对措施。
1. 经济补偿金(N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用人单位单方面合法解除劳动合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2个月,补偿金为3.5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2. 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除经济补偿金外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40条)。例如合法辞退但未提前通知时,赔偿为N(补偿金)+1(代通知金)。
3. 违法辞退双倍赔偿(2N)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如未举证员工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或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即2N)。例如工作5年被无故辞退,赔偿为5×2=10个月工资。
4. 社保与公积金权益
离职当月用人单位仍需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不得断缴。若因公司未缴导致医保无法使用等损失,可要求赔偿。未休年假、加班费、奖金等应结算支付。
5. **流程与证据保存
被辞退后需签署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赔偿金额与支付时间;若公司拒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如微信记录、邮件)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遭遇突然辞退需快速确认公司行为合法性,计算应得赔偿(N、N+1或2N),优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或证据不足丧失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