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期间并非企业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医疗期满后若无法胜任工作且经法定程序,企业可依法解除并支付补偿。 关键点包括:医疗期受法律保护(3-24个月)、特殊疾病可延长医疗期、解除需满足“医疗期满+劳动能力鉴定+调岗失败”三重条件,且违法解除需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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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绝对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享有医疗期,期间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医疗期长短与工作年限挂钩,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患癌症等特殊疾病可申请延长。例如,工作5年以下的职工可享3个月医疗期,期间企业需按不低于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 -
医疗期满后的解除条件
医疗期满后,若职工无法从事原工作,企业需先另行安排适宜岗位;若仍无法胜任,经劳动能力鉴定(一至四级需退岗,五至十级需继续履行),企业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例如,某职工医疗期满后因脑瘤无法工作且调岗失败,企业依法解除获法院支持。 -
违法解除的严重后果
若企业在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或未履行调岗程序直接解雇,属违法解除。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案例显示,某医院在司机医疗期内口头解雇被判恢复劳动关系。
提示:企业应严格遵循医疗期规定,职工需留存病假及沟通记录。双方协商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