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符合特定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医疗期保护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具体时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一般为3至24个月。
2.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若想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 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
- 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安排其他工作;
- 劳动者仍无法胜任新工作。
此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 特殊情况
若劳动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则用人单位需终止劳动合同,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总结
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